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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司法局出台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发布日期:2021-06-09 16:59   

为做深做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巴中市司法局出台十条便民利民措施,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制。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持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困难群众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2)推行法律顾问便民服务机制。全覆盖配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办理等工作。(3)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凡是能通过部门核实、网上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相关证明,只需办事群众出具书面承诺;建立司法行政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并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司法行政系统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群众下载使用。(4)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办理机制。根据当事人办理的具体事项,一次性明确告知办证所需资料,在申请人主审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其他申请资料尚不齐全的情况下,经申请人出具将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资料的书面承诺后,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先行办理。(5)提供公证免费、全程、延伸服务。对涉及救灾、扶贫、遗体捐赠等有关社会公益的公证事项,提供免费服务;为年满 70岁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和遗嘱保管费。对一些重大的或履行时间较长的事项主动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并积极协助解决出现的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全程无忧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加急服务、公证书邮寄送达服务等便民措施。(6)推行公证和鉴定上门服务。因重病、重残等行动不便和监狱、强制戒毒所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在押、在管人员,可以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形式,申请公证和司法鉴定上门服务。在接受服务申请当日,与委托人约定上门服务事项、告知服务人员,并按时上门开展服务。(7)推行公证、鉴定提速办理制度。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齐备的简单申请事项在一至三日内办结,能够当场办证的当场办结,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快捷服务。对一般的鉴定案件,鉴定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8)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现役军人、复转军人及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为残疾人、年老体弱者、孕妇等当事人开辟公证“绿色通道”,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等特别服务。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群众建立司法鉴定援助“绿色通”,依法减免司法鉴定费用。(9)推行仲裁快捷立案制度。对申请仲裁当事人,实行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协议明确的案件,缩减五日审查期,符合条件的给予当即立案。(10)推行远程亲情视频会见制度。规范建立远程亲情视频会见探访室,服刑人员亲属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经监狱、看守所同意后依时安排视频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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