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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巴中市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27 15:54 文章来源:巴中市司法局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司法局下属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巴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四川省蜀北公证处、巴中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巴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巴中市仲裁委秘书处未独立预算,纳入巴中市司法局统一预算和核算巴中市蜀北公证处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司法局内设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考办、公职律师管理办)、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政治部组织人事科、政治部警务督察科、机关党办(机关纪委)16个科室;1个派出机构(巴中经开区司法分局)。

(二)机构职能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依法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权限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市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市取委托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并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服装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13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司法局总编制57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0名,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总数20,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财政资金收入合计为159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593.5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财政资金支出总数159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24万元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43%;项目支出216.32万元,占13.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共有项目14个,其中运转类项目6个,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50.15万元,本年预算调剂8.65万元,本年支出57.9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8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144万元,上年结转7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264万元,本年支出355.6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5.3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工作制度。装备财务保障科全面负责单位装备、财务、资产日常管理与运转,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协助装备财务保障科每年按规定将财务预决算在局门户网站或其他适宜场所适时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主动接受巡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2、纪律制度。机关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制度,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报账凭证未经会计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签的,装备财务保障科不得报销。物资、装备采购由各部门、直属单位书面申报,经装备财务保障科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采购,每笔采购业务至少有两人同时参与并签字确认,按照各部门、直属单位实际需求精准签字发放,做好登记。因工作需要,组织筹备召开相关会议,所发生的会议费用报销应严格执行《巴中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报账时,承办部门应提供召开会议审批单、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业务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等凭证严格执行三单制(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原始票据),三单不全的,不予报销,同时应附审批接待方案、接待审批表。严格实行一事一月一结制。

3、财务制度。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局机关一次性开支在2万元以上的事项,先由经办部门、直属单位提出申请,注明原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一次性开支在2万元以下的,由部门、直属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项目等开支按照确定的活动方案和政府采购中标文件执行,装备财务保障科负责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4、内控制度管理。市司法局在内控制度上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由相关科室按照要求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市司法局按要求编制预算并进行预算信息公开,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市司法局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单位的实际支出情况,按预算布置、预算申报、预算论证、预算编制四个步骤编制并按时报送了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并申报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表。全年财政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年初绩效总体目标及阶段目标具体实施,资金总来源未出现中期评估调整取消情况,也未出现年末预算结余注销情况,做到了专项资金管理控制有效,落实了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三)综合管理情况

政府性债务管理。市司法局2023年无政府性债务。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市司法局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计划26.49万元,主要用于通用设备采购。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根据规定流程进行政府采购。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3年市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资金预算为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2023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16.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9万元,公务接待支出金额1.4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良好,无超预算情况。

资产管理。市司法局按照市财政局资产管理要求,安排专人管理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和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做到账实相符,按规定组织资产清查和报送国有资产报表。

信息公开。市司法局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按时在市政府统一的公开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对2023年预算和2022年决算信息依法进行了公开。

财务核算。2023年度,市司法局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统一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按资金拨付进度管理使用各类财政资金;及时对已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每月底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对当月账务进行整理完善。做到拨付有序、核算及时。

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2023年度,市司法局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定,依法接受市审计局审计,对审计发现的两个方面七个问题高度重视,按时高质量予以整改完成。市司法局2023年按要求积极配合接受上级部门和市财政局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3年的财政资金安排,保障了市司法局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确保单位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公证、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为维护全市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市司法局2023年预决算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内控管理做到了分级负责、各有侧重、动态监管,资金拨付请示和审批均做到严格监管,整体绩效良好。

四、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根据市司法局现场绩效评价情况,结合2024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填写基础数据评分表,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5分,基本达到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的绩效目标;其中主要扣分点为内控制度未及时修订更新、未开展关于绩效评价工作宣传培训、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底结余数4.67万元,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以及关于绩效管理和评价缺乏创新等。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无。

(二)改进建议

 无。

 

 

巴中市司法局

2024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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