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基层动态

“三三机制”抓实医疗纠纷调解

发布日期:2024-08-26 08:49 文章来源:平昌县司法局   

近年来,平昌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小纠纷不出院、大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探索建立“三三机制”,提升医疗纠纷调解质效,构建医患命运共同体。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347件,成功调解345件,调解成功率达99.4%,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表彰为“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构建三重防线,实现医疗纠纷“不上交”

(一)院内前置调解。城区大型医院均设置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做好医疗纠纷的受理、调处和分流。各镇医院同步设置医疗纠纷处置室,及时受理处置院内医疗纠纷,拉紧医疗纠纷第一防线,力争“小纠纷不出院”。

(二)行业挂包调解。县卫健局作为医疗卫生健康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县内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引导医患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医疗纠纷。对重大医疗纠纷建立领导挂包联系工作机制,通过对接联系、沟通协调、压责督办,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调处化解,有效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医调专业调解。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定分止争作用,调配2个参公编制,选聘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调解能手10人作为专职调解员,全面负责医疗纠纷案件的咨询、受理、调解等工作。在镇(街道)、村(社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分设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站、服务室,做好辖区医

疗纠纷的引导、研判和调处,努力做到重大医疗纠纷不出县。

二、优化三道流程,推动医疗纠纷“高效调”

(一)畅通渠道抓受理。县医调中心和各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站、室,定期组织开展医疗纠纷排查,及时发现涉及医疗纠纷的隐患苗头、紧急情况和诉讼案件。认真了解纠纷情况,详细告知受理范围,指导帮助填写申请书,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调解渠道化解医疗纠纷,有效打通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协同配合抓“诊疗”。组织两类专家“会诊”,对调解难度较大的医疗纠纷,由医患双方随机抽选3-5名法学和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案件进行联合“会诊”。借力权威机构“确诊”,对不服专家组调处结果或对事故原因定性不清的疑难案件,引导医患双方到第三方机构鉴定“确诊”,根据鉴定结果开展调解。引入多元力量“评诊”,对老难信访医疗纠纷,邀请乡贤名人,以“法、理、情”相融方式多元“评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实质回访抓履行。县医调中心和各医疗纠纷调解服务站、室,对已调处的案件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查看调解协议履行情况,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理顺心气、打开心结。认真听取当事人对医疗纠纷调解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不断促进医疗纠纷调解和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建立三项机制,筑牢纠纷调处“联合体”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县卫健局、司法局定期向相关部门、医疗机构通报医疗纠纷案件办理情况,指导督促其严格执行医疗操作技术规范。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机构风险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医疗纠纷的多发点、隐患点和风险点,做到及时“排雷”。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影响较大的医疗案件,及时召开专题会听取诊疗责任分析和法律意见,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及时有效开展调解工作。

(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县法院对立案阶段的医疗纠纷,先行转交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的案件,引导医患双方向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立案受理,助推医疗纠纷就地实质化解。县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后,积极邀请县医疗调解专家库人员参与庭前调解,努力发挥双方优势和长处,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县卫健局、司法局和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医疗纠纷调解预防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畅通反馈机制,强化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引导医患双方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化解纠纷。发生医疗纠纷后,县卫健局及时联系医疗机构采取措施稳控局面,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即刻组织调解员参与,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纠纷处置。

“三三机制”运行以来,经县医调中心调解的案件实现了无积案、无上访、无反弹,得到了 县委县政府 、医患双方和社会群众的高度认可。(平昌县司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