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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坚持四严格四确保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实效

发布日期:2018-01-05 17:01 文章来源:基层科   

巴中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案件监督过程中坚持四严格四确保制度,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一是严格人员抽选程序。在人员选派工作中,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提前三天函告、司法行政机关严格随机抽选、严格抽选人员回避告知等制度,确保人员抽取的公正性。二是严格案情介绍程序。坚持受监督的检察机关将基本案情提前一天送达,以便监督员预先熟悉案情;坚持办案人员全面介绍案情,参与监督的监督员可随机提问,确保人民监督员案情掌握的全面性。三是严格调查核实程序。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监督员可走访相关人员,开展社会调查,确保人民监督员掌握案情的准确性。四是严格回访程序。所有监督案件,坚持检察机关结案后均回复参与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确保监督工作反馈的及时性。目前,全市共开展案件监督6件,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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