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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

2022-10-13 09:54

 

 

 

 

2021年度

四川省巴中市司法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4

第五部分 附表 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依法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权限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5.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市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市取委托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并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服装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13.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时节如流奋斗如歌。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极不平凡极具历史意义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在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司法厅精心指导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团结一心、奋勇拼搏、克难奋进各项工作竞相发展、亮点纷呈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年来我们在凝心铸魂之考上交出了合格答卷。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八大行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方案制定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重点任务清单明确9项工作任务。出台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证明、行政审批容缺办理机制、远程亲情视频会见制度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做深做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二是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巴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市司法局岗位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手册。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机制。持续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和警醒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网络舆情管理机制持续弘扬正能量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三是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明显。坚持一个原则固定一个班子实行一把尺子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关病整治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收集问题线索590件兑现从宽政策150例。扎实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收集问题线索27件查实6件均按程序进行了处理。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制定《巴中市社区矫正督导检查制度》等22项制度机制行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18字作风建设要求大兴五项新风印发平时考核方案对干部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准确的考核坚持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氛围日渐浓厚

一年来我们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了担当作为。一是全面依法治市纵深推进。高规格筹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委员会和办公室主任第三次会议及新闻发布会等“四个会议”,高起点谋划法治巴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八五普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五个规划”,高质效实施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和法治惠民十件实事”,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明显增强10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县(区)和市级部门进行了实地督察,以发点球的方式向6个县(区)、17个市级部门发放整改通知书,督察报告被市委书记何平肯定签批。向市委办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无一错报、漏报、迟报。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积极协助和参与立法听证会、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核,共审市级各类文件375份其中重大招商引资合同32份涉及合同金额超37亿余元得到了市领导高度肯定。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办理省市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案件25件胜诉率达7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市级保留证明事项12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巴中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市级首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9项。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初步实现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能(税务、金融等除外)。三是执法协调监督有力有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在全省首创制定《巴中市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办法》选聘2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对8个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牵头推动建立全市行政机关首违不罚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持续推动法治巴中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建设平安巴中上贡献了重要力量。一是法治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调研,全面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意见建议,共收集193条。持续开展“法治巴中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全年共计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2个。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持续开展“五个一”指尖普法,组织线上宪法答题活动,全市4.6余人次参与答题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全年累计培训骨干“法律明白人”3600余名,并建立管理台账。强化法治示范创建,成功创建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顺利通过省检查组复核,全部保留称号。成功创建2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项红色法治遗存被收录四川省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二是基层建设持续优化。抓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中,建立健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设立各级调解委员会2000余个,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00余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137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2021年成功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3个,累计成功创建4个,累计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82个,占比近60%。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和督导。三是刑罚执行持续规范。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市、县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3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5个。全市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率达100%。建立健全狱地联动工作机制选派4名监狱民警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组织专人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信息核查衔接衔接成功率达到100%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年来我们在践行为民宗旨上砥砺了初心使命。一是法律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全业务、全时空为目标市、县(区)政务中心、司法局、综治中心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在全省率先实现仲裁机构整体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转变。坚持司法所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同步建设,建成13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0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覆盖率均达100%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设置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运行模式,开通公证远程办证,实现“一站式”服务。将12348法律咨询热线”融入“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并线运行,为群众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全年提供法律咨询4.5万余人次。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10件、公证12668件、司法鉴定案件1608件、仲裁案件174件。精心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圆满实现法考工作零失误目标。三是法律服务力量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会同市残联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保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建立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活动法律援助常态化工作机制在重庆等省外农民工集中务工点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择优选聘近百名法律专业人才首次建立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和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库。

202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硕果累累捷报频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荣获中央、省、市表彰表扬18次,个人受表彰表扬16人次。市司法局: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省第三方评估中位列第十名,“双十活动”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肯定,法治惠民百千万活动等经验被四川日报、法日报宣传报道巴州区司法局:积极创新基层法治实践深化便民利民举措,合法性审查向乡镇(街道)延伸,精细法治体检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恩阳区司法局:健全完善三普三建三结合法治宣传新机制持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问心堂获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南江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工作亮点突出,探索创新的《七个一工作法 打通基层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经验做法被省政府网站采用通江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三四”机制、“十专”措施分别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四川小组副组长刘岱和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任立新的充分肯定。平昌县司法局:创新的三四五工作法获得司法部、司法厅领导肯定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在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县(区)中排名第一经开区司法分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开区“二次创业”和创建国家级经开区成效显著。

二、构设置

市司法局内设政治部、组织人事科、警务监督科、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机关党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16个科室,派出机构1个(经开区司法分局)、下属巴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医患调解中心)、巴中市仲裁委秘书处、巴中市蜀北公证处3个直属事业单位。巴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巴中市仲裁委秘书处未单独预算,纳入巴中市司法局核算;巴中市蜀北公证处属自收自支单位,未纳入巴中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39.0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5.15万元,下降1.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量减少,经费开支减少。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2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9.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8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33万元,占73.26%;项目支出370.53万元,占26.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9.0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5.15万元,下降1.7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量减少,经费开支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69万元,增长10.5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招录、军转工作人员保障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资料印刷费等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5.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8.37万元,占85.03%教育支出(类)1.53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1万元,占7.87%卫生健康支出45.96万元,占3.32%;住房保障支出50.9万元,占3.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85.86完成预算10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款)10(项): 行政运行2021年支出决算数为754.27万元,完成预算99.2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事业运行2021年决算数为55.1万元,完成预算99.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决算数为215.58万元,完成预算144.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买防疫物资、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资料印刷费用增加;基层司法业务2021年决算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民监督员案件增加,监督员费用增加;普法宣传2021年决算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司法统一考试2021年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考试考生增加,考场场地费、监考费增加;社区矫正2021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法制建设2021年决算数为20.69万元,完成预算117.9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复议案件增加,劳务费用增加;其他司法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35.7万元,完成预算109.9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患纠纷调解案件增加,费用增加。

2.教育(类)1(款)1(项):干部教育2021年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52.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以及组织培训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款)3(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67.76万元,完成预算9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存在退休人员,致使部分费用未使用;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3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1(款)3(项): 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决算支出35.56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决算支出3.02万元,完成预算7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存在退休人员,致使部分费用未使用;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决算支出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1款1项: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决算数为50.9万元,完成预算9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存在退休人员,致使部分费用未使用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9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8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8万元,完成预算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4.5万元,增长43.35%。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年限久远,维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和保障普法宣传、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49万元,增长119.51%。主要原因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业务开展,检查、巡查增多,接待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司法厅人民和促进法治处到巴中调研“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情况0.07万元;接待四川警官学院到巴中调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调解工作支出0.07万元;

接待省上复核法治示范村支出0.1万元;接待省社科院来巴开展“巴中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调研工作支出0.09万元;接待广元市司法局来巴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专项治理检查支出0.09万元;接待省厅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核查阶段评估验收组午餐费0.09万元;接待省厅法考督考组(客观题)支出0.05万元;接待省厅“枫桥式司法所”交叉调研用餐支出0.09万元;接待省厅调研组支出0.2万元;接待法考主观题省厅督考人员用餐费用支出0.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97万元,比2020年增加8.19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资料印刷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办公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是保障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和保障普法宣传、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 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经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特殊人群管理经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巴中市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1.教育(类)…(款)…(项):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4.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巴中市司法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司法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巴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和四川省蜀北公证处、巴中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内设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考办、公职律师管理办)、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政治部组织人事科、政治部警务督察科、巴中经开区司法分局、机关党办(机关纪委)17个科室。

(二)机构职能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听政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清理、修订等工作。负责市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级各部门各县依法行政工作。法治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法治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法治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司法局总编制5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0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总数1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收入合计为143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439.0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预算支出总数138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33万元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26%;项目支出370.53万元,占26.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共有项目23个,其中运转类项目10个,发展类项目13个。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44.6万元,年中追减3.07万元,本年支出39.2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29万元;发展类项目年初预算9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71.17万元,上年结转109.09万元,本年支出331.29万元,年末结转39.97万元。

三、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工作制度。装备财务保障科全面负责单位装备、财务、资产日常管理,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协助。装备财务保障科每年应按规定将财务预决算在局门户网站或其他适宜场所适时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2、财务制度。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局机关一次性开支在2万元以上的事项,先由经办部门、直属单位提出申请,注明原由,经分管领导商分管财务领导后,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一次性开支在2万元以下的,由部门、直属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项目等开支按照确定的活动方案和政府采购中标文件执行,装备财务保障科负责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3、纪律制度。机关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制度,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报账凭证未经会计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签的,装备财务保障科不得报销。物资、装备采购由各部门、直属单位书面申报,经装备财务保障科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采购,每笔采购业务至少有两人同时参与并签字确认,按照各部门、直属单位实际需求精准签字发放,做好登记。因工作需要,组织筹备召开相关会议,所发生的会议费用报销应严格执行《巴中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报账时,承办部门应提供召开会议审批单、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业务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等凭证,严格执行“三单”制(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原始票据),三单不全的,不予报销,同时应附审批接待方案、接待审批表。严格实行一事一月一结制。

4、内控制度管理。市司法局在内控制度上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由相关科室按照要求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市司法局按要求编制预算并进行预算信息公开,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市司法局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近年来单位的实际支出情况,按预算布置、预算申报、预算论证、预算编制四个步骤编制并按时报送了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预算。全年财政预算资金总来源未出现中期评估调整取消情况,也未出现年末预算结余注销情况,做到了专项资金管理,落实了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三)综合管理情况

政府性债务管理。市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债务。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市司法局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计划18.69万元,主要用于通用设备采购。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根据规定流程进行政府采购。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1年市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资金预算为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金额1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8万元,公务接待支出金额0.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良好,无超预算情况。

资产管理。市司法局按照市财政局资产管理要求,安排专人管理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和台账,随时更新数据,按规定组织资产清查和报送国有资产报表。

信息公开。市司法局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在市政府统一的公开网站对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进行了公开。

依法接受审计。市司法局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定,依法接受审计。

财政监督情况。市司法局2021年按要求积极配合接受上级部门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1年的财政资金安排,保障了市司法局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确保单位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公证、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市司法局2021年预决算依据充分、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内控管理做到了分级负责、各有侧重、动态监管,资金付款请示和审批均做到严格监管,整体绩效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市司法局现场绩效评价情况,结合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资产绩效自评报告,填写基础数据表,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4.5分,基本达到财政资金支出预算的绩效目标。

 

附件

巴中市司法局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市财政局:

2021年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单位支出责任上,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团项目主要从事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合法性审查、行政许可、放管服工作的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担当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团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为15万元,按照(巴财预〔2021〕1号)文件要求,符合文件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主要内容:预计共审查各类文件280份,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份,重大行政决策97份,重大招商引资合同29份,涉及合同金额20多个亿。与市政府办公室共同对2013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预计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50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逐件进行清理,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其中,预计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120件,预计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3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300件,预计决定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5件。预计2021年,共审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20件,当事人总体上满意,均能够自觉履行复议决定,较好地维护了复议机关的权威性。预计聘请法学专家对顾问团进行讲解培训4次,预计指派30名律师参与处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督导开展县区法律顾问工作4次,为市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及时法律咨询、提交有效法律解决方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是按照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巴中的决定》相关内容进行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底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15万元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市司法局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开支各项工作的管理规定执行,2021年年初预算15万元,实际支出27.33余万元,不足部分使用中央、省级政法转移资金支付。市司法局严格遵守经费管理规定,认真接受市财政、市审计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开支等情况的监督。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2021年,结合依法治市“八大提升攻坚行动三年计划”,结合职能定位,细化实化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人员,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法律顾问团各项工作,多项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人民群众对法治认同。

三、目标完成情况

共审查各类文件298份,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份,重大行政决策97份,重大招商引资合同29份,涉及合同金额20多个亿。与市政府办公室共同对2013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55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逐件进行清理,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8月26日,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其中,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128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3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385件,决定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9件2021年,共审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25件,当事人总体上满意,均能够自觉履行复议决定,较好地维护了复议机关的权威性。聘请法学专家对顾问团进行讲解培训4余次,指派50名律师参与处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督导开展县区法律顾问工作4余次。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为市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及时法律咨询、提交有效法律解决方案。

五、问题及建议

目前为止无问题。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巴中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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