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中市司法局 > 重大民生信息

群众学法补“钙” 给生活加“典”

2021-06-10 16:49

“胎儿也有继承权了,我一直以为要等出生后才能享有继承权......。”50多岁的杨大妈说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学习和宣传民法典,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近日,通江县司法局、铁溪镇人民政府在铁溪镇中心广场开展了“法律赶场·民法典走进生活”主题宣传活动。

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本次活动由县司法局牵头,铁溪镇人民政府,片区各单位、部门共同参与。重点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涉及老百姓生活的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反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保护、妇女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创新举措走近群众身边。活动采取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音)频、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就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疑问,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带法走进机关、学校、企业、商店、餐旅馆等宣传方式。把涉及各行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送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掀起了一场学法的热潮。

效果明显倍受百姓欢迎。活动结束后,参与群众反响十分强烈,提出了诸多疑问。“你们的宣传资料说:现在离婚还要等一个月啊,是不是真的额?”一位参与群众问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忙解释道:“老乡,是真的,我国民法典中设立了婚姻冷静期,其内含指的是夫妻双方离婚登记时,在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这30天的时间即是离婚冷静期。之所以被称为冷静期,是因为某些夫妻离婚的决定是一时冲动,并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还可以挽回,民法典规定这个冷静期,就是为双方提供一个机会。”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50余份,播放宣传视(音)频11条,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36人次。为群众下了一场及时的“法律雨”,为我县开启“八五”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营造了浓厚良法善治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