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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大公共法律服务举措,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2020-07-13 01:24
“集中+分散”,形成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主题模拟法庭”案件审理活动,深入到学校开展生动形象的“法庭模拟”以案说法宣传。目前,活动已覆盖12个乡镇中小学学生20000余人,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学生学法、用法意识得到极大提高。二是发挥12个乡镇司法所法治宣传职能作用,组织司法助理员深入村组、学校开展分散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效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目前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进一步让社会广大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性有了全新的认识。
“学校+家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之基
一是采取座谈会、宣讲会等方式向学校教师宣传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及学校、老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已开展专题活动13场,覆盖教师600余名,极大增强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制作与学校家庭法治教育相关的公益广告,通过家长座谈会、年级家长会等定期播放。目前宣讲活动已开展30余次,覆盖人数6000余人,有效提高了农村家庭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意识及法治维权意识。
“线下+线上”,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之效
一是利用全县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17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引导等服务,并依托微信、OA系统等平台,推进司法所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批“双同步”,方便未成年人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当场审查、当场指派,做到“应援必援、能援尽援”。截至目前,已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件。
“调解+引导”,解决未成年人成长之忧
一是利用“法律服务工作站”“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室”等平台的服务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未成年人在法律方面的困惑和疑问,并对有调解需求的未成年人直接引导至调解室进行调解,确保未成年人及时依法维权,截至目前,已调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3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二是对在矫的5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除按法律规定进行依法监管外,还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通过每月开展家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动态,加强与老师、家长的沟通,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法律的公正审判,深刻剖析自己犯罪的根源,积极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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