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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2024-01-17 08:53 来源: 巴中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依法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权限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翻译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市以下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市政府委托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并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服装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440号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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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27-5264260

 邮箱:bzsfx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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