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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对政协 四 届 三 次会议第 64 号提案答复 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1-15 09:43   

  市司法局

  对政协 四 届 三 次会议第64 号提案答复

  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的建议

  办理结果:B类: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

  巴中市司法局

  关于市政协6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协提案委:

  今年,贵委提出“关于完善农村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的建议”,我局积极协调市中院、市公安局等协办单位突出问题导向,直击病灶根源,狠抓工作落实,提案办复率、解决率、见面率、满意率达100%。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提案办理的责任感

  一是专题部署。召开局长办公会、提案办理专题会研究部署,确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 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制定《市司法局关于办理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办理流程、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办理交办会、推进会,听取办理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二是专班协调。认真梳理分解提案主办和协办单位工作任务,组织协办单位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专题讨论研究,明确专班专人专职,我局发出协办函2件,收悉提案回复及相关资料10余份。同时加强与提案人沟通,局分管领导一对一电话、短信与提案人沟通对接,实现建议意见办前沟通、办中面商、办后回访。三是专案督办。在办理过程中,局办公室会负责对文字材料的整理和把关,组织具体承办科室(单位)一起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委员,具体承办部门按照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靶向施策,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法治治理能力

  一是对标农村基层法治保障下沉不足。制定《巴中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意见》,明确29名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全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机关民警下基层一线”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在2020年前全面落实派出所民警数量达到县级公安机关警力的45%以上和消除5人一下派出所,预计未来两年全市基层警务实战单位将直接从市局机关获得下基层上一线104名联、驻点警力的充实。

  二是对标加强法治资源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全部乡镇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全市大部分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中,我市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规范化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有效整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力量,延伸工作触角,丰富法治元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法律咨询台,法律服务工作者按时值班,提供线下和线上咨询。设人民调解室、法治宣讲室、法治文化室。放置便民服务卡、法治宣传用品,指引牌、法律顾问公示牌、法律服务便民箱等便民服务。在全市全面推行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市所有村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县级法律服务群、乡(镇)级法律服务群,村(居)级为法律服务群,组(社)法律服务群),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克服了资金匮乏的瓶颈,较好解决了农民用法成本。

  三是对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人民调解室,配备懂法的调解人员化解矛盾在基层。同时与人民法院联手积极推动诉调对接,凡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程序前置,移转公证对接中心,先分流进行立案调解或简案团队审理、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诉讼案件,按照繁简分流机制直接分流到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团队予以审理,对资金暂时短缺、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村居民,实施司法救助或减、免、缓诉讼费。构建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充分调动经验丰富的老民警、退休法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第一时间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多元化解矛盾,以法律调解促进和谐。

  四是对标考核,强化监督。通过我们的努力巴中市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7月1日以巴目督领〔2019〕5号下发了《2019年区县党委绩效保证目标》将加强法治统筹与依法执政、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深化公正司法、全面深化“法律七进”、全面深化社会法治五项基层法治治理指标纳入各县区考核,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强责任,全面加强监督基层法治治理工作。

  聚焦长效,全面提升提案办理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发展总体规划,通过政治激励、政策鼓励、乡情感召等措施,以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聘用、回引在外人才等方式,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扩大法律服务队伍。二是优化服务资源配置。积极将司法行政部门中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吸纳为法律援助律师或公职律师,缓解法律援助、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不足问题,多岗培养和锻炼人才。三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大以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为主的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建立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专职从事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的法律服务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四是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把全社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中热心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组织起来,发挥他们法律知识服务社会,作为法律服务队伍的有益补充,共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

  巴中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9日

  答复文号:巴市司函【2019】20号

  联系人:赵谨

  联系电话:13518470328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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