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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成效渐显

发布日期:2020-11-23 10:01   

新华社客户端四川频道11月15日电(吴光于、古毅)农业园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杜绝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降低企业的违法风险;乡镇司法所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体检”,宣传法律、政策,帮助村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书写、审查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调解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白朝食用菌产业园,基层司法所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有效防范风险,调解矛盾纠纷,促进产业发展。

11月中旬,四川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在广元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四川省加强司法所建设成效,交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经验做法。

白朝食用菌产业园已建成食用菌产业园核心区550亩,包括450亩的香菇、木耳、银耳产业基地和100余亩的灵芝产业基地。该产业园是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园。

利州区司法局白朝司法所所长邓辉艳向记者介绍,针对家庭农场、产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司法所一是进行合法性的引领,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生产经营,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治“体检”,三是为经营主体提供法律风险方面的建议。

此外,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司法所在茶舍等公共区域设置法律服务“菜单”,将法律服务内容印制在餐饮菜单背面。“上面有一些如要找调解、办公证、找律师、派出所、司法所的电话号码,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就能方便地获得各类信息。”邓辉艳说。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表示,该省正形成“12345”的四川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目前,农村地区法治建设服务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发挥主导、主体作用。其中,法治护航发展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主动为基层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法律支撑。

在四川广大农村地区,司法所引导村民依照法定程序制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组织村民就村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建立村“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室、法律图书室、法治院落、法治学校等,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提升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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