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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7 15:51   

 

为加强、规范和改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名额及行业

此次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20人,限在本市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从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业者、商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聘请。

二、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行政、党纪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

(四)具备与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能客观公正地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一)宣传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政策;

(二)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提出纠正违法、不适当行政行为的建议;

(四)参与对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实施评估活动,听取公众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意见或报告;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提出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向市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公众对本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七)按要求参加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会议;

(八)办理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人员。在5月10日下午6点前将《巴中市行政执法监督特邀监督员申请表》2份交至巴中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并提交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选聘流程。巴中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考察、审核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聘任期限。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为二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二)关于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有其它疑问建议,可在工作时间向巴中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827—5267331。

 

附件:巴中市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doc

 

巴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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