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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挥“四大作用”扎实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0-07-10 08:40   

今年以来,巴中市依法治市办、巴中市司法局坚决贯彻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依法治市统揽全局,充分发挥“四大作用”,抓住重点求突破,抓实基础夯根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新的成效。

一、充分发挥依法治市的统领作用。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了年度述法评议会,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相关会议精神。围绕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社会法治等重点工作靶向发力,深入解决社会关注的堵点痛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扎实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一月一主题”、破解难点攻坚行“一月一治理”、服务民生基层行“一月一实事”活动,彰显了法治力量。

二、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引擎作用。深化地方立法,印发了《巴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科学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调研4项,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调研2项,市政府规章项目2项。出台《巴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探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专项督查4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结9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件,办结案件胜诉率100%,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组织专人对市级部门报送的80余项保留证明事项逐一核实,全面清理,仅建议保留23项。落实行政许可初审事项月公示制度,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41件。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供给的保障作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对接12348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充分发挥征地拆迁等18个领域调解组织作用,调处纠纷2.6万余件,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5件,为137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在全市2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1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首批诉讼服务站点;在20个乡镇(街道)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与广东、北京等9省13市34县(市、区)我市农民工集中务工地签署了《外出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截至目前,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0余件,司法救助3起。集中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暖冬行动”“春季专项行动”“春风行动”等专项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28000份,解答法律咨询1010人次,化解劳资纠纷40件,讨回欠薪70万元。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公证、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风教育整顿,树立了良好形象。

四、充分发挥基层治理的强基作用。“法治大厦”稳,必须基层根基牢。紧扣“3.8”妇女节、 “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120余场次,打造《乡坝里的法官》等法治文艺精品节目26个,深入乡村(社区)组织法治汇演180余场次,播放法治电影134余场次,受众群体达150万余人。深入贯彻《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积极推进乡镇区划调整后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乡镇、村居调委会2800余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2142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现矛盾不上交。上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6865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依托科技信息手段严格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安置帮教“清仓”行动,有力推进了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建设。疫情期间,协助全国监狱系统核查刑满释放人员信息50人次,异地安置湖北籍刑满释放人员4人。强化法治宣传、摸排管控、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审查监督管理,严防系统内部出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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