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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71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02 15:03   

 

赵彬代表、肖洪波代表、岳勇代表、佘登科代表、方晓蓉代表、赵正强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民工应享有更多法律援助的建议》(第71号议案)收悉,根据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安排,此议案由我局主办,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收到议案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各协办单位沟通,将各位代表的建议认真研究,融入工作实际,积极办理,切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巴中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法律援助中心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36个。按照《关于加快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办〔2018〕75号)要求,我市将法律援助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内容之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主要负责指派援助案件,接收援助申请,以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我市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讨薪维权类援助申请,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指派专业律师代理案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强化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的建议

2019年冬至2020年春,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安排,在各大建筑工地开展了“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服务暖冬行动”、“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日活动,联合人社、工会等部门在江北车站开展了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农民工等多项活动。通过律师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广大农民工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也有效的增强了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于4月26日—30日开展了宣传周活动,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建筑工地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各地司法所也积极利用赶场日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条例》的正式施行宣传造势。这系列活动现已形成常态机制,我们将继续探索新的宣传模式,通过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模式,制作公益视频、宣传画册等,让广大农民工更加方便快捷的获取法律知识。

三、关于“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建议

目前我局正在研究遴选一批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库,负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解答法律咨询。此项工作将有效利用起现有律师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此项工作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

四、关于“联合相关部门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建议

2019年起,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工会、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全市各个用工单位、企业,重点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超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就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检查工作环境及审查合同要件,发现企业存在的硬件问题和劳动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对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有力的改善了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合作机制,持续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五、关于“推动法院建立独立的劳动法庭”的建议

我市法院对涉追索劳动报酬、医疗事故、工伤事故、领取失业救济金、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等情况而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在提起诉讼时,依法对其实行减免缓诉讼费。设置农民工权益保障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在立案方面有实际困难的,对其进行诉讼辅导、法律释明、诉讼风险告知等工作,优先审查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诉讼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优先立案、快审快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细化了司法救助的范围、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等,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造成的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将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下一步法院将着力研究建立劳动法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通过调研取证,更好的制定计划,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离不开你们的关心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你们的信任和支持。

此函

 

巴中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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