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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何斌远搞特殊耍特权

信件编号: 20200828081652674 来信时间: 2020-08-28 08:52
信件类型: 举报 姓名: 靳****
内容: 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何斌远搞特殊耍特权 (对《对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运作 以及对会长何斌远的意见》的补充) 2020年5月,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通江分会在通江县司法局召开了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动员会议,通江县司法局副局长许钟芳、通江县司法局律师股股长凌莉以及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通江分会的绝大部分会员参加了会议,但是唯独何斌远没有参加会议。有人向通江分会的负责人问过这么一个问题:这么重要的会议何斌远为什么不参加?通江分会的负责人回答道:何斌远是市协会领导,他怎么会参加通江分会的会议呢?如果这样就把他的地位降低了。这个逻辑是滑稽可笑的是不可思议的。因为:何斌远首先是巴中市通江县宕江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通江分会的会员,然后才是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会长,何斌远自然有义务参加通江分会的会议。何斌远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特殊人物一个不受任何约束的人物。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所有会员都需要整顿作风,唯独何斌远可以例外!他就那么完美无缺吗!习近平是党中央总书记,但是他首先是一个普通党员并且是他所在的党小组的成员,他也有义务参加他所在的党小组的会议。何斌远这种思维方式这种工作作风太离谱了! 注:请转交巴中市司法局局长张华同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20-09-14 15:0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已责成通江县司法局与来信人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其诉求,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