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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运作 以及对会长何斌远的意见(下)

信件编号: 20200824102506727 来信时间: 2020-08-24 10:06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靳****
内容: (接上文) 第八、何斌远没有服务意识,不懂会长的职能,把协会当成行政机关,把会长当成“官”当,经常开口闭口就是“我要收拾某某”、“我要让某某年终考评不过关”等言辞,利用职权排除异己,盛气凌人不可一世,好像他的权利比巴中市司法局局长的权利还要大些,很多人对他嗤之以鼻。 第九、2020年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执业证上的年检注册时间本应该是“2020年5月”,却错误地确定为“2019年5月”,落款时间为确定为“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在同一天,有几十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巴中、成都、西安等地出庭,法庭发现错误后通不过导致不能出庭,巴中市司法局领导只好给审判法官去电话解释说情。这就是何斌远领导的协会在协助办理年检注册时出现的重大错误,这种错误以前从未出现过。 第十、何斌远从未征求过协会会员的意见,擅自做主协会聘请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在协会混日子挣票子,拿协会的钱送人情,根本就没有什么事做。协会以前从未聘请过专职人员,工作却做得很好,从未出现过重大失误;协会有了专职人员,却在2020年协助年检注册时出现重大错误。很多协会会员意见很大,要求解聘这个闲人。 总之,很多人对何斌远总的印象是:很“杂”,爱自吹自擂爱自命不凡,经常以会长自居“官”味太重,口气很大,在领导面前善于表演实际上在工作中却是作风漂浮华而不实,在同事面前高高在上,在业务上起不到示范作用,没有民主意识,没有规矩意识,很多时候的言行举止令人反感。可以说,按何斌远的能力和品行,难以担当会长的重任,能不配位,德不配位。但是,这个平台对何斌远却有大大的好处,既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也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排斥异己,还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圈钱,因为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每年的会费收入大约有40万元。 巴中市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以下强烈要求: 第一、尽快制定《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对协会的运作(至少包括: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长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会费的收取和支出。)做出详细规定。 第二、尽快成立协会监事会及财务监督小组,巴中市司法局党委以及纪检监察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协会的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开审计结论,对何斌远位于原通江县司法局办公楼的专用办公室的装修及购买办公设备的费用进行审计并公开审计结论,对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抗疫捐款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开审计结论。 第三、尽快组织人员对何斌远当会长以来所发的文件、文书进行检查,统计在行文上有多少漏洞有多少病句,并公开检查结论。 第四、尽快组织人员对协会协助2020年年检注册时出现的重大错误进行审查,并公布审查结论。 第五、解聘协会聘请的专职闲人。 第六、依据对会费收支及抗疫捐款收支的审计结论,依据对何斌远当会长以来所发的文件、文书的检查结论,依据对协会协助2020年年检注册时出现的重大错误的检查结论,让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全体会员讨论并民主表决何斌远是否适合继续当会长。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20-09-14 15:4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已责成通江县司法局与来信人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其诉求,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