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部门信箱

对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运作以及对会长何斌远的看法(上)

信件编号: 20200824101905505 来信时间: 2020-08-24 10:05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靳****
内容: 巴中市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以下意见: 第一、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作为社会团体,其会长人选必须由巴中市各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会通过民主方式酝酿推荐,并经巴中市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票选举产生,必须获得过半数票并且获得票数多者始得当选。否则,就不合法。不应该由领导指定人选。何斌远选任会长的程序是不合法的,也不能服众。并且,何斌远还逢人便吹嘘道:我根本不愿意当这个会长,我开始也坚决不当这个会长,是巴中市司法局局长强迫我当,要我服从组织决定,不当不行,愿当也得当,不愿当也得当,我是不得已才当的,等等。按何斌远的说法,就是离了红萝卜不成席,非他莫属。何斌远连一个法律服务所主任都没有当好过,他有何德何能这样大言不惭! 第二、收取会费的金额和方式,必须有巴中市物价局的批文或者是经巴中市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过半数的人议决,并且收取会费时必须开据收费依据。否则,就不合法。最初,何斌远个人擅自决定2020年人均收取会费1500元。巴中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致反对,何斌远才被迫降低了收费数额,并且收取会费时也未开具任何收费依据。 第三、会费的开支范围以及大额的会费开支,应该经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过半数的人议决,并且必须定期审核和公开帐目。但是,实际上是何斌远在暗箱操作,从未公开过账目。 第四、半年前,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所有抗疫捐款没有出具任何收据,何斌从未征求过捐款人的意见擅自动用,每个人捐款多少、总共有多少捐款、这些捐款用于何处等至今没有公布。何斌远上次还在协会会会议上公然大放厥词,说协会的捐款怎么使用由他做主,他想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并且,协会的《捐款倡议书》在行文上是漏洞百出病句多多,可以看出何斌远的水品有多低! 第五、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办公室肯定应该设在巴中市区。但是,何斌远却擅自决定将办公室设在原通江县司法局办公楼(就他一个人在里边办公),何斌远擅自动用会费对其办公场所进行豪华装修并且添置全套办公设备,据说花费10多万元,却未公开过账目。通江县城区的几家法律服务都在原通江县司法局的办公楼办公,原通江县司法局也曾经长期在该办公楼办公,都没有进行过装修。何斌远一当上会长就擅自动用会费对其办公室进行豪华装修并且添置全套办公设备,他把自己当成了“官”,自认为高人一等,应该享受这种待遇。可以说,与何斌远的办公室对比,巴中市司法局局长的办公室就显得“太寒酸了”。巴中市的很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很不满意。有人讥讽道: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办公室应该设在巴中市区嘛,凭什么设在通江县城?他何斌远擅自动用协会的会费把办公室搞得那么豪华,一方面从装修和添置办公设备中吃钱,另一方面又利用豪华的办公室给自己招揽生意。原通江县司法局办公楼是老旧房屋,很快就要拆迁,纯粹是浪费,他是仔卖爷田心不疼! 第六、何斌远组织实施的《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只不过是耍花拳绣腿哄领导高兴而已,走走过场,他没有能力把这项活动组织好,不会有什么效果,并且何斌远自己在很多方面就不能起到示范作用。譬如,“不能搞包干制”、“执业人员业务能力不高”、“执业人员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等等问题,何斌远本人以及何斌远执业的巴中市通江县宕江法律服务所就没有起到示范作用。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颁发的《关于印发<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在行文上漏洞百出病句多多,这也应该算是“执业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的表现吧。(注:“执业人员业务能力不高”就是个病句,由于《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中是这么用的,作者也只好照抄。) 第七、自从何斌远主持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来,协会发行的所有文件、文书(包括2020年5月在通江长胜大酒店召开的巴中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会议发行的文件)在行文上都是漏洞百出病句多多,严重影响协会的形象。(未完待续)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2020-09-14 15:2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已责成通江县司法局与来信人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其诉求,妥善处理。